近日,如皋市发改委、如皋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
《关于明确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如皋自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起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学期按每生160元收取!
《关于明确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管中心:
为帮助学生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和课后看护难题,深入推进在校学生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和《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2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内涵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是中小学校(小学、初中)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每生每学期200元。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每生每学期160元收取。
三、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
1.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
2.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4.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5.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6.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须按相关规定执行,收支必须单独核算。严禁将服务性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四、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起执行,试行一年。期满后根据成本审核情况核定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