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关于施教区、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如何在县域范围内均衡配置?“县管校聘”制度是否可行?
3.教师交流比例是否适当?如何提高和保障交流教师的待遇?
4.在校学生不足五百名的,按照五百名标准拨付基本保障经费是否科学合理?
5.学校卫生保健、安保等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是否可行?
二、听证时间
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下午14:30
三、听证地点
南通市行政中心802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报名的人员中选取代表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中的人员优先作为听证旁听人。听证会组织方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听证旁听人具体名单,听证旁听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五、报名办法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自即日起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陈述人需要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听证会前书面告知听证组织者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8: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志华;电话:85215753,传真:85098829;通讯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26018;电子邮箱:ntsjyj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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