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深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公民同招,按照“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立足实际适当调整”的思路,在2019年文件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规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关于招生预测:
根据摸底调查,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预计2.5万人,占徐州大市约18%,和2019年招生基本持平;初一预计招生3.5万人,占徐州大市约22%,初中在校生增加约0.9万人(徐州大市共增加2.3万人);普通高中预计招生13710人,占徐州大市约20%,较2019年招生增加3860人,高中在校生增加6560人。
二、关于招生方式: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三、关于招生时间:
6月22日前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7月20日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关于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全面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1.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2.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争抢生源行为和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报名限制条件;
5.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严禁超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7.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和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提前收取学费;
9.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关于招生督查:
贯彻省纪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违规行为的督查处理力度。组织开展逐校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年度督导的重要任务,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问题一:您能否介绍一下,什么是公民同招?实施公民同招的意义是什么?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提出要求。2020年 3月,省教育厅进行具体部署。所谓公民同招,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这个“同步”,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而是指“同一个时间段”。
公民同招政策旨在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树立教育公平价值导向,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题二:您能否介绍一下,今年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改革内容?
答:主要改革内容与要求有以下四点。
一是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二是热点民办学校实行100%电脑摇号录取。今年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是取消热点公办学校择校生计划。
四是全面推行网上阳光招生。今年起,在全市范围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逐步实现家长线上报名、线上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学校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线下审核和线上录取,建立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提升招生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问题三:如何理解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
答:“就近入学”是相对就近,并非地理位置上绝对就近。由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不均,街区形状也不规则,划分学区不是以“直线距离或者以学校为圆心画圆划分”而是以就近入学为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多方因素进行划分的。
问题四:今年的公办学校施教区还调整吗?
答:上级招生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学区范围。学区范围确需调整的,要进行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所以我市今年的学区范围不作调整。
问题五:当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如何进行录取?
答:施教区认定遵循“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接收”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顺序予以接收:
第一序列,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第二序列,唯一房产但与户籍不一致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确定施教区的;有市区房产、能提供市区社保证明、居住证和市区经商务工证明的外来随迁子女。
第三序列,拆迁异地安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房产地);
第四序列,房屋拆迁、未购房的(按户籍)。
问题六:招生的时间安排还能再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第一步,7月9日至18日,所有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完成报名。
第二步,7月20日至24日,公办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第三步,7月25日下午3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和还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其余公办学校同时公布首批录取名单。
第四步,7月27日至29日,第二阶段报名。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民办学校的到市教育局机关招生地点,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第五步,8月3日至5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前两批次未被录取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