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促进高考公平,实现高考精准加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台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的考生加分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