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