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与类别
招生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类别
(1)第一类:良渚户籍小学毕业生。
A表生:本人户籍在良渚,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良渚,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本人户籍在良渚,但不属于上述类型。当第一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表顺序及本人落户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
(2)第二类:
户籍不在良渚,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良渚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具有杭州市户籍,小学已在良渚实际就读,学籍已在良渚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不划设学区,统一调剂。具有杭州市户籍、良渚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排在有良渚房产二类生之后录取。
(3)第三类:
A表生:良渚小学应届毕业生,且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申请就读良渚辖区初中学校。
B表生:余杭区范围内非良渚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登记地为良渚的居住证、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良渚房产(以房产证为依据),申请就读良渚辖区初中学校。
第三类按A、B表顺序排序,同一表次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良渚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4)其他类: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小学毕业生,根据省、市、区招生优待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a.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良渚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良渚的小学毕业生;
b.驻地良渚的现役军人子女;
c.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良渚的下列小学毕业生: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d.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良渚,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良渚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良渚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e.在良渚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与范围
三、招生流程
(一)信息登记(5月18日-22日)(每日9:00-21:00)
2020年首次在杭州市范围实行小升初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符合在良渚就读初中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czbm.hzedu.gov.cn)进行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或“个别生”网上登记。
(二)网上报名(6月4日—8日)(每日9:00—21:00)
经审核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个别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再次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czbm.hzedu.gov.cn)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在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中选报一类,选报公办学校的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一、二、三、其他类中选择一项;选报民办学校的只能选择一所。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录取工作
1.第一类
6月19日,直接报名公办初中的第一类录取完成,6月20日,由录取学校通过平台短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及携带材料核验等事项。
2.第二类
6月23日,第二类录取完成(包括报名或补报民办初中未录取的第一类),6月24日,由录取学校通过平台短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及携带材料核验等事项。
3.第三类及其他类
6月26日,良渚街道根据辖区内初中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置第三类及其他类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初中不能录取的学生分流安置到民办初中(东方未来学校),6月27日,由录取学校通过平台短信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及携带材料核验等事项。
特别提醒:家长须保持注册手机畅通;报名或补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最后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一旦被民办初中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初中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有虚假信息,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报名截止至开学前,户籍新迁入或居住证补办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于8月23日到良渚街道中心学校(地址:良渚街道崇福山居1号)统一登记,由良渚街道中心学校根据招生资源统筹安置。
具有良渚户籍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余杭区汀洲学校咨询、报名。
招生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88773316
监督电话:8877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