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拱墅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杭州主城区就读民办小学,有本区拱墅区户籍并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在杭州主城区就读公办小学,户籍和家庭房产在拱墅区并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在杭州主城区以外就读小学,有拱墅区户籍,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可以在拱墅就读的人才子女。(个别生)
报名方法
1. 5月18日-22日,杭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cz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确认;“个别生”(家长)通过同一个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2. 5月25日-29日,学校和区教育局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向家长发放《小学毕业生信息确认回执》,需要家长签字确认。6月4日-8日,家长须登录系统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个别生(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中选报一类,选报民办初中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录取办法
1、公办初中录取办法
以“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中确认后的信息作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的依据,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家庭住房、学籍等情况,在公办中学招生计划数内,按下表排序规则依次录取。
拱墅区公办初中招生录取排序规则
第一阶段录取:6月10日-20日
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初中的对应小学应届毕业生中,根据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依次录取“住、户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6月21日-6月底
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初中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报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学生学籍、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少年之后。随迁子女将根据学校的招生情况统筹分配。
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未能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民办初中录取办法
与民办小学录取办法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