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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滨江中小学招生细则(杭州滨江实验小学招生2020)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03:39:03
The Beginning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实际居住在本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驻地在本区的部队军人子女;

  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属地为本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随父母在本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缓学的儿童。其中上述第2条中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在4月10日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详见《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未申请积分入学者,须在7月7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接待站信息核验和补登记,地址: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706室。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范围由区教育局研究制定,并每年公布1次,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2020学年,公办学校学区和对口直升按《关于公布2020年滨江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服务区的通知》(滨教〔2020〕13号)执行。

  二、民办学校:

  在本区范围内招生。首次招生不足的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其中民办滨虹学校地块因区政府规划新建其它项目,2020学年起停办初中部,小学部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其余年级学生可继续就读)。

  报名办法

  一、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须通过杭州市教育局统一指定的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包括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仍须网上报名),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图片),材料不充分,将影响审核。

  小学报名系统名称:“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通过浙里办AP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6月10日至16日。

  初中报名系统名称:“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czbm.hzedu.gov.cn,报名时间:6月4日至8日。

  符合条件、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可参加首次招生不足民办学校的网上补报名。

  民办小学补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日

  民办初中网上补报名时间:6月17至18日

  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或集团内)初中部(校)。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若入学当年学校向家长承诺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则相应年级可按承诺的比例校内直升。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选报民办学校者,只能在面向我区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用选择学校,报名后按户籍或居住情况确定公办学校。

  报名信息核验

  网上登记和报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或学校审核报名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就读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1、民办小学和民办中学报名信息核验

  选报民办小学和民办中学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由区教育局审核。

  2、公办小学报名信息核验

  选报公办小学者,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外,须在7月4日至5日,随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符合入学条件的指定公办小学现场核验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7月25日到公示的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现场核验公办小学指定如下:本区户籍的报名对象,到户籍地对应的学区公办小学现场核验;本区集体户籍或无本区户籍的报名对象,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公办小学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本区户籍报名对象,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非本区户籍报名对象,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以及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等。

  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学校录取同步实施,其中公办学校分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录取与民办学校同时进行,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将进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录取。

  一、公办学校录取

  6月10日-20日公办初中第一阶段录取,7月1日-10日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录取时,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以及本学区内世居家庭儿童(公办初中同);公办初中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

  6月21日-30日公办初中第二阶段录取,7月13日-25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录取。选报公办学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和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阶段录取程序。公办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或补报过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即:属“一表生”的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所有“一表生”后面,以此类推)。

  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情况未能录取的,由学区学校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学位学校入学。录取结果由学区学校负责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如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6月15日,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6月16日,公布民办初中录取结果;7月2日,民办小学招生电脑派位,7月3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已被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进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录取。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小学积分入学的安排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在4月10前到各街道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未申请积分入学或预计8月31日前能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需在7月7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接待站补登记,通过报名信息核验,优先安排已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区教育局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居住情况及区域学校资源情况,按积分高低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办小学,若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不足的,统筹调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每个学校均按积分高低先安排本学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再接受其他学校调配的流动人口子女。

  所有公办学校未能录取的,将安排到民办滨虹学校,区教育局每学期给予适当的学费补助。

  7月16日-23日,区教育局通过“滨江发布”、“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结果。7月25日,家长随带孩子、家庭户口本和居住证等证件原件,前往公示的相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放弃在本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其他

  一、因拆迁安置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公办学校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填写统一的申请表,并提交户口本、房屋拆迁协议、自购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小学入学:由原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现场信息核验,并接收材料;

  初中入学:由毕业小学负责接收和初审材料。名单和材料均由受理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经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拆迁和居住实际情况排序,统一提交居住地学校,进入该校相应的录取序列,如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而未能录取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

  二、滨江区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家庭在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杭州市区无房产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杭州市区内滨江区外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产、实际居住地在本区的,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三、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报名

  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63167096)

  聋儿向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地址:钱塘新区下沙街道金乔街518号,咨询电话:86621109、15355095845、15355095869)

  智障儿童凭本区户口本、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咨询电话:87702153)

  附件:2020年滨江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滨江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注:

  上述为初定招生计划,最终将根据全区实际报名人数作相应调整。

  2020学年起,钱塘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安排在彩虹校区(原彩虹城小学)入学。

  2020学年起,奥体实验小学建成启用,地址:扬帆路与滨盛路交叉口,新生报名信息核验在新学校内进行。2019学年丹枫实验小学内过渡的一年级师生,整体调整到新学校。

  因学校重建,山二分校2020学年一年级新生需在东冠小学过渡。山二分校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地点:东冠路431号东冠小学内。

  2020学年第二学期,江南单元小学(建设名)建成启用,滨文小学2018-2020学年在浙大教育学院附校过渡的全部师生(按入学时滨文小学提交的过渡期满后需调回的名单为准),从2020学年第二学期起,整体调整到新学校。

  2020年滨江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0年滨江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滨江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THE END

TAG:学校  民办学校  小学  户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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