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步信息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本区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者“浙里办APP”,登记入学信息。信息登记时间为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
2.同步网上报名。公民办小学统一设定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后,继续在“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中完成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择一类。
(1)选择公办小学
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中选择其中一类。
户籍类:适龄儿童户籍为富阳区,申请入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小学。
房产类:申请入读适龄儿童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小学。
务工经商类:申请入读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经商)单位地址所在学小学或适龄儿童居住证地址所在小学(富阳城区小学和东吴小学除外)。
政策照顾类:引进人才、当年军转干部及其他属于政策照顾子女,港澳台籍、外籍适龄儿童申请相关条件相应小学。
(2)选择民办小学
选择报名民办小学只能填报一所小学。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信息,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结果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相应公办小学补报名、核验。
3.报名信息查询。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6月22日—23日(每日9:00—21:00),登录“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查询适龄儿童是否符合民办小学报名资格;6月24日,可登录“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名单(www.fuyang.gov.cn,查询路径: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招生信息,下同);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可在6月28日—30日(每日9:00—21:00)登录“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进行信息核对。
4.同步招生录取。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规定录取时段,实行同步录取。
(1)民办小学录取及补报名录取。7月2日,区教育局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该民办小学将剩余招生计划数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9:00—7日12:00,补报名家长可在7月8日14:00—17:00登录“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查询报名结果;7月9日,可登录“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补招报名名单。未招满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可在全杭州市区域范围内补报名,第一次报名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和前期已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7月10日,民办小学补招报名电脑随机派位。补报名数超过招生剩余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补报名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
本区民办小学录取结果均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师,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小学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该民办小学可追加招生计划数录取,经区教育局批准并报杭州市教育局备案。
(2)公办小学第一阶段信息核验录取。7月4日、5日,公办小学对直接报名户籍类以及报民办小学第一次未被录取直接回公办小学的户籍类适龄儿童进行现场信息核验。核验时,家长需持报名适龄儿童户口簿、家长本人身份证以及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等证件原件(具体可见各小学招生方案)。
公办小学(独立设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除外)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和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录取报名该校的教育服务区内户籍类适龄儿童。学校应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备案。
7月10日,将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城区公办小学录取情况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核验录取。7月13日、14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核验录取工作开始。核验对象为报名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此三类适龄儿童。核验地点为所报类别条件相应的公办小学。
公办小学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对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三类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此三类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学校将根据排序以及录取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公示(城区公办小学录取情况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