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安排流程一览
招生具体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5月7日9:00—5月13日17:00(排名不分前后)
网上审核:5月16日—5月27日
现场审核:5月28日—5月29日
完成录取工作:5月30日—6月9日
公布录取名单:6月10日
招生流程
(一)公告:各幼儿园将在招生报名提前两周,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宣传窗张贴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招生信息。内容包括:幼儿园简介(幼儿园性质和等级)、招生计划、报名方法、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二)招生:小班新生实行无纸化报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5月7日至5月13日9:00——17:00进入系统报名登记。
(三)录取:各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事业计划和招生政策有序录取,额满为止。坚持优先满足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在满足配套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再根据学额按户房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原则,招收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的需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甬高科〔2016〕89号)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子女入园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在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父母双方在高新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22年4月底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网上连续居住记录已有一年以上,且至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持有居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地址相符;
(2)父或母有一方在高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22年4月底已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3)父或母有一方在高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