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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19:00:30
The Beginning

  2020年宁波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面试时间+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10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自2021年1月4日起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各学科(除日语、俄语科目)面试考点设在宁波市区。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日语、俄语科目,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

  报考对象+条件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面试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示意图

  

  

  

  (一)网上报名信息输入

  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各学科(除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宁波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需在网报时选择“浙工大”考区。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日24时(其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未参加过2020年下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照片及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遗忘注册密码可通过自助重置密码、短信获取密码等途径重置密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成绩。

  (二)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3日-14日(期间网报功能关闭)。

  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2月14日18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12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现场审核地点:宁波教育学院育才大厦3楼裙楼大厅(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现场审核防疫要求:需现场审核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在进入审核现场前,出示“浙江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显示“绿码”,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审核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考生保持一米距离。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现场审核时可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也可以到就近的设区市审核点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审核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提醒:《居住登记回执》等不等同于办理有居住证,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

  3.学历学籍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12月16日24时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280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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