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长江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2020年我校计划招生8个班级,360名学生。
★ 报名时间 ★
地段生6月4-6日;借读生6月9-10日。
★ 招生对象 ★
(一)新碶户籍的我校地段生,要求应届小学毕业生。地段划分:
(1)东至与霞浦街道接壤、南至泰山路、西至长江路、北至明州路。
(2)东至与霞浦街道接壤、南至明州路、西至东太河、北至进港路。包含星阳村、高潮村村民学生。
(二)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拥有有效房产,凭拆迁协议、父母有效房产和户口簿到我校现场确认报名,组合安置的货币安置项需占50%以上。
(三)申请地段生:北仑区户籍,父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拥有有效房产。
(四)非北仑户籍申请积分入学借读生和符合青年北仑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报名办法 ★
一、统一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北仑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我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产信息。
针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现场报名时间为地段生6月6日下午,借读生6月10日下午。
二、统一志愿填报
北仑户籍学生可以在本地段公办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流动人口子女可以根据积分在区教育局公布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三、统一信息核验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通过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学校进行现场补报名。
★ 招生录取 ★
1.地段生(户籍原则上在本街道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 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自然村村民(若已拆迁不再享受村民优待政策);② 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学生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③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④ 监护人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我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学生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学生户籍在报名时间要求之后至8月31日之前迁入的,若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借读生按申请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当积分相同时,有有效房产的优先。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同类靠后原则,优先录取未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
3.按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在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申请地段生11人,申请地段生的资格条件:北仑区户籍学生,在非新碶街道拥有我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申请地段生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则不再享受申请地段生资格。2020年起,我校不再录取大榭户籍的申请地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