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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永嘉县中小学招生保障措施(永嘉县小升初招生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0 06:30:20
The Beginning

  招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招生工作。学区、学校要制定招生实施细则(直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所在地片区统一管理),负责本片区、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学区、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县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如期入学。

  (二)明确招生纪律。

  1.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招生方案组织实施网上招生,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秩序,定期开展招生督查和整治工作。对于违反规定时间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罔顾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无视招生办法和程序私下通过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依据掐尖选生源,通过培训机构变相考试招生等扰乱招生秩序的,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

  2.严格入学编班管理。全面实施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和特色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3.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畅通违纪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及良好等次;给予校长和分管领导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及良好等次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4.严查非法办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责令并督促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入学资格,不再参与户籍地施教区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统筹录取,并将监护人纳入非诚信名单管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细致排查梳理招生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做好风险防范应对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密切关注线上线下的舆情动态,及时做好舆情研判、信息上报和跟踪管控工作,视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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