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第一类:幼儿户籍及父母房产在江南四小区(明确写有“江南四小区”字样)的幼儿;本单位职工子女。
第二类:幼儿户籍及祖父母房产在江南四小区(明确写有“江南四小区”字样)的幼儿。
第三类: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职工子女及2020年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遵循“历史沿革”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根据“历史沿革”,可优先招收幼儿户籍及父母房产在义乌市江南一小区、江南二小区部分适龄幼儿。
第五类:幼儿户籍在义乌市范围的部分适龄幼儿。
第六类:外地户籍部分适龄幼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