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妥善安排,不得歧视;
2.无法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
①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
②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39502)
③适龄的智障儿童到武义县培智学校或者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7928225、89139502)。
招生规定:
1.入学年龄
为切实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严格控制在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 户籍迁移
各校施教区新生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3.免试入学
各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各种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公民同招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