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监督机制
切实执行“两公示”
学校应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公示编班方案和编班结果,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问题。
责任督学全程参与
编班方案制订、意见建议征集、编班实施过程等均需责任督学参与,如过程中责任督学变更,需向新参与的责任督学介绍情况,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严格分班目标管理
小学一年级实行随机分班。初中七年级按某一次考试成绩为依据均衡分班后,班级之间平均分(作为分班依据的某一次考试成绩原始分)不得超过2分。
编班结果上报备案
学校编班结束并公示后,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将编班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主管部门专项检查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行政、教研、督学等力量,对学校编班结果进行专项检查。对初中学校的检查要实现全覆盖。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按“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提交决策机构进行审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