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文件要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家校协同为保障学生正常休息、充足睡眠留出足够的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高中上课时间不早于7:4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一般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各地各校应当按以上底线要求并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作息时间。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当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中小学校要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各地要严格监督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的规定。
家校协同保障学生睡眠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在家就寝时间一般分别不晚于21:30、22:00、23:00。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家庭作业的,家长应当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当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努力改善学生在校午睡条件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学生在校午睡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各地教育装备部门要加强研究,多设计一些便捷、舒适的在校睡眠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