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南湖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条件
父母双方至少一方在南湖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我区连续工作(就业或创业)一年及以上、无刑事处罚且其未成年子女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南湖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申请纳入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适用本办法。
二、南湖区积分入学规则
➤对符合入学资格的申请家庭,重点保障父母双方中有从事医护、公交、环卫、教师等社会公用事业工作,以及军烈 属、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称号人员,持有残疾证二级及以上人员,在同等积分情况下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仅限于建设街道、南湖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 道、东栅街道、七星街道(限湘城社区、湘都社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安排,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
➤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提供的公办中小学入读名额,按新居民的积分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入学。
➤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 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的统计时限截止日期为 2021年 4月 3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