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上自行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民办高校申请人提供)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