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今年,我市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将班容量减至50人以下;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
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保定七中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主城区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文化生)、保定田家炳中学、保定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和经外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范围招生。其中,本市域招生按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方式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不得低于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方可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为扩大优质普惠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经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收公益生,公益生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分班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中考结束后6月30日前在官网上公布。
除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外,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2022年起停止在我市招生。
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批次
2022年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提前一批次: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特长生、美术中学创新美术人才培养班。
提前二批次:保定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设立的“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二中依托理化生学科优势设立的“卓越创新实验班”,保定三中与人大附中合作设立的“人大附中创新实验班”,保定外国语学校依托外语学科优势设立的“外语创新实验班”,保定七中设立的“智慧创新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区招收的公益生。
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
第二批次: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可参照上述办法设定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根据规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或未在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考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不扣减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