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重庆渝中区三对口政策
属下列情况之一,且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
( 1 )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的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
(2)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
( 3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的,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学区常住。
渝中区招生入学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日31日(含8日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招生学校核实同意后报区教委备案,招生学校要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渝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各小学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四)规范公平原则。整上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