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面试
一、面试通知
5月5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间
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5月7、8、9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5月14、15、16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5月21、22、23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三、面试地点
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
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3、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4、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公布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
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1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8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25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