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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许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12:41:19
The Beginning

  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许昌市主城区的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统一到各区中招办统一登记;许昌市主城区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统一由各区安排登记入学信息,各小学学校具体负责。

  一、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证明材料

  1.随迁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2.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在城区稳定居住,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许政〔2015〕16号),办有居住证的享受当地户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市主城区入学须持有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二、入学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务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或花名册、或1年及以上在许昌市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2.非务工所在地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监护关系者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3.在务工所在地一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或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居住地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5.在务工所在地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所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提供租房合同),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其他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另外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居住地外小学毕业生到居住地初一年级就读,须另外提供原小学及上级教育局盖章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及新来务工地就学的学生,须出具户籍所在乡级以上教育部门允许到务工所在地就学的借读证明,插班转入学生须提供转学材料。

THE END

TAG:许昌市  务工  户籍  所在地  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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