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广大考生的测试需求,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南阳建设河南省副中心城市,经研究决定,2022年我市继续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水平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其他人员。
2、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
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二、测试的组织工作
(一)报名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受测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
1、社会人员及在职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及电子证件照于户籍地或就近的县区教体(育)局报名,4月25日前报名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上传电子证件照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 格式,比例为 390*567 像素(宽*高),背景色为白色,每个考生电子证件照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3、考生电子证件照以受测人员身份证号码命名(必须确保与报名表中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
4、认真填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表中红色项及 M 项(电话号码)均为必填项;
(二)测试工作
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动语言文字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1、在校学生的测试工作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疫情防控及课程设置情况安排报名,与市语委办沟通后确定具体测试时间。
2、社会人员及在职教职工测试时间暂定为4月30日开始 (各县区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测试不能如期进行,另行通知。
3、社会人员及在职教职工测试地点:南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2.7公里,瓦房庄西。公交乘车:7路、28路,瓦房庄站)
(三)测试收费
测试收费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委《转发<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宛财综字[1998]2号、宛价费字[1998]53 号及豫计收费[2003]2304 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在校学生每人次20元,在职教职工每人次30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每人次50元。由各县区、各受测单位收取后统一上缴市级财政,严禁超标准收费,更不得搭车收费。
三、测试的有关要求
1、各县区报名处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名处安全卫生管理、报名人员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报名人员身份和联系方式登记追踪等防控管理制度,将防控要求细化到测试报名工作各个环节。考生在报名及测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为切实加强对测试工作的领导,在测试期间,各县区要派出一名带队人员负责区域内报名考生的相关考务工作。
3、普通话测试工作关系到广大受测人员的切身利益,当下在疫情防控时期,各单位和学校更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测试任务。
南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