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荆州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荆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荆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 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生·月。
(二) 收(退)费方式实行按月收费,按天退费。
二、 相关要求
(一) 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作为收费主体,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二)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应予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各地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认定) 课后服务费应予减免。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资助制度,补助学校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试行,至2023年2月5日止。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