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按照不同班型分类定价。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36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6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20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使用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各培训机构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本通知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严格规范预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家长开具正式发票。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培训机构应按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由市教育部门集中向社会公开。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