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限
1. 西部计划服务期为多长时间?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在当年服务期满后可于下一年度3月左右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2. 我想知道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如何?
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和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3.西部计划志愿者结束服务后,现有哪些举措帮助志愿者顺利实现就业?
每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以发文形式通知各服务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并推动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落实。
服务县项目办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为志愿者提供就业信息,并积极开展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各高校项目办将未就业的服务期满志愿者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安排。由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分布广泛以及志愿者安全、就业成本等因素,鼓励各服务地开展区域性西部计划人才专场招聘会、推介会。
4. 目前针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创业有没有特别的孵化器或创业基金支持?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创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具体优惠政策可以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5. 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哪些考研优惠政策?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志愿者需凭身份证、服务证、服务鉴定表等证明材料向报考高校的研究生招生部门申请加分事宜。
相关高校研究生招生部门需登陆教育部系统,下载当年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研加分名单,在名单内的志愿者,即可享受加分的政策。志愿者加分后,若遇调剂问题,需请原报考高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向教育部研招管理平台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手动将志愿者信息录入研究生考试调剂系统。
6. 西部计划志愿者享有哪些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
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均可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优惠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
7.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是否仍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志愿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8. 西部计划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吗?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各专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在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了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9.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吗?
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起,对毕业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应当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二次定岗的可于当年12月前)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各地方院校以本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依据。
10. 西部计划志愿者食宿问题如何解决?
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11.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和全国项目有何不同?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组成,是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重要补充,是西部计划示范项目作用的充分体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地方项目具体情况可咨询各地项目办。
12.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是否能享受全国项目志愿者的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