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定向士官学校有哪几所?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4所地方高校2021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划内,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1600人(含女士官60人)。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60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0人(含女士官8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5人,武昌职业学院710人(含女士官52人),省外10所高校225人。
三、招生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政策。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以及体检面试政考合格情况,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政考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体检表、面试表和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进行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指导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县(市、区)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