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进行档案转出操作,以下是档案转出的具体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请您确认已结清2014年12月(含)前的档案托管费用。
2.如您的户口挂靠在我中心集体户上,请您先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如您的组织关系在我中心,请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二、办理材料
1.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原件(抬头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被调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办理,另需提供本人手写并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批量调档,另需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调档人员名单,名单包含所调档案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持以上材料到档案实际存放库房办理。
2.网上办理:
请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gfwzxbsdt)--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湖南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在线办理--提交资料--根据审批结果寄送档案转出的相关资料至对应的档案库房。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日办结。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1.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伍家岭档案库房(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路96号)联系电话:0731—84365206。
2.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华夏档案库房(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75号)联系电话:0731—88847203。
3.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大厅(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联系电话:0731—84420920。
六、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4.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下发教学厅函〔2015〕39号。
温馨提示:
1.如特殊情况急调档案,不需要我中心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的,调入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同意档案密封后由***领取转递”的证明或函件(可用传真或扫描件)。
2.如接收单位要求按“应届毕业生”方式接收档案和户口,请先联系毕业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凭当月新开的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户口、档案转出手续。按此方式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015年1月1日前已办理过转正定级手续作废。
3.《调档函》及相关表格中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填“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
4.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严禁个人自带。通过机要渠道转递的档案将于接收到调档材料后最近一个周二下午寄出(如遇节假日顺延到第二周周二下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转递的档案将于接收到调档材料当天下午4点寄出,4点后接收的材料第二天寄出;专人送取由档案接收单位出具介绍信,介绍人事档案专员到对应库房提档。
七、办理流程图
1.现场办理流程图
2.网上办理流程图
原文链接>>>档案管理-档案转出-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