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小学秋季招生划片范围
(一)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第一类:片区学位寨下村户籍、莲池村户籍和东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在岛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岛单位、驻岛部队)、国企的在编在岗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三类:用于扶持湄洲第一中心小学教育事业发展且每年奖补资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寨下村老年活动中心(每年不超过3个名额);
第四类:积极响应湄洲岛总部经济计划,2021年度在湄洲岛纳税总额3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正副经理级的适龄子女(每个企业不超过2个名额且其本人须在湄洲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第五类:在岛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岛单位、驻岛部队)、国企的编外人员的适龄子女(编外人员入职时间需在2022年2月28日前);
第六类:寨下村片区内符合条件要求的进岛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第七类:寨下村片区内符合条件要求的本岛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第八类:在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2022年湄洲岛实验幼儿园非片区的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二)湄洲第二中心小学
第一类:户籍为港楼、后巷和下山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下山片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岛单位、驻岛部队)、国企在编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三类:在港楼村、后巷村和下山村片区内的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三)湄洲岛实验小学
第一类:户籍为西亭、汕尾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在岛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岛单位、驻岛部队)、国企的在岗人员(含编外)的适龄子女;
第三类:西亭、汕尾片区内符合条件要求的湄洲籍人员、进岛务工经商、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四类:湄洲籍人员在寨下村片区内经商的适龄子女。
(四)其他基层小学招生对象
第一类:学校所在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学校所在行政村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岛单位、驻岛部队)、国企的在编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三类:学校所在行政村区域内的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