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按照就近划片入学、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顺序安排符合相应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1.就近划片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适龄少年儿童。
2.随机派位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直接就近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随机派位。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参加随机派位。
一是父母一方在我市暂住,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我市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2023年秋季起,租房合同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下同]满6个月的。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下同)。
3.相对就近统筹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1)随机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但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注: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随机派位或相对统筹安排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