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2022年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名额
2022年我校普通高中面向南安市学科类自主招生30名,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预录取36人。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学科类自主招生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培养目标与方式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全部编入“昌财班”。
(一)“昌财班”培养目标
“昌财班”的培养目标是高考100%上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绝大多数考入国家双一流等名校。
(二)“昌财班”培养方式
1.一流师资。“昌财班”师资大多数为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并配置特级教师、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等。
2.专家引领。首都师范大学组建专家团队,对教育教学进行顶层设计,提供优质资源、特色课程和专业支持。实行导师制,专家担任导师,为每位学生个性化设计培养方案,一对一进行学业规划指导。
3.小班教学。实行小班化精英教学。
4.培优拔尖。北京、省内优质名师辅导,组织开展培优拔尖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5.赴京研学。“昌财班”学生可免费赴北京名校集训、学习深造。同时,将实地研学北京的名胜古迹等,感受和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赴京研学费用由厦门源昌集团资助。
(三)“昌财班”优厚待遇
1.慈善奖学。厦门源昌集团慈善捐赠,设立资优励志、学费全免、生活补助、特别奖励、专项奖学等多项高额度的奖学助学金。
2.惠民助学。入学后经申请可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
3.生活住宿。学校为需寄宿的“昌财班”学生提供4人间的寝室,配有卫生间、空调、热水器、书桌等。
四、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采用“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各初中校、完中校初中部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按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我校负责综合测试、入围预录取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根据南招考委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自主招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所在初中阶段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指标名额、在规定时间(报名截止时间:6月1日)内报市教育局审核。
报名参加我校学科类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6月12-18日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志愿,且填报我校学科类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不可以兼报其他学校,兼报学生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未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自主招生。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
1.考试时间:2022年6月28日。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
3.考试内容要求(总分值500分,具体见下表)
4.考试范围和难度:初中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试卷卷难易度控制在5:3:2的比例。
5.考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
七、入围公示
(一)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综合测试卷面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围预录取考生名单。若五科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分者优先入围;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数学科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
(二)入围结果将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批。
八、正式录取方式
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均具备学科类自主招生资格,待中考成绩公布后,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且考生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最低等级要求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我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完成,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若我校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36人,则在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
所有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的考生被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未被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九、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程检查督导。领导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95-86568330.
十、其它事项
(一)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南安市罗东镇源昌银河湖滨南路199号
联系人:
陈老师(18965768306)
叶老师(15260732178)
(二)招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家长防止诈骗行为。
(三)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由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