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立幼儿园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或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截止至报名申请结束当日)。
2.区属幼儿园招生对象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上款的要求进行细化,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二)年龄要求
1.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2.中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3.大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招生方式
(一)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海口市户籍或居住在海口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该区户籍或居住在该区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
(二)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其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三)符合条件申请入园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录取名单。具体流程为:网上申请、信息初核、摇号派位、资格审核、入园体检、录取注册。具体要求以区教育局或幼儿园公布的方案为准。
(四)符合条件申请入园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全部录取。剩余计划由幼儿园自行组织第二轮招生工作,务必满园招生,用足学位。
(五)在摇出拟录取名单后,各园再摇出若干名递补幼儿名单。拟录取幼儿出现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六)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布局、回收方式等因素确定。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
(七)双胞胎(多胞胎)申请入园的,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名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幼儿园应同时拟录取。
(八)市教育局统筹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工作。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