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办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办审核转入学生名单→根据学位数积分依次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镇街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积分办法说明:
①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实时入住时间计算。
②近一年内的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近一年内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
③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实时入住时间、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21年7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