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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现场审核材料汇总(非高新区户籍):
1. 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
2. 房产证(已交房入住但未办理不动房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入住材料)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高新区居住证(学生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确无房产的);
3. 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材料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1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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