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治理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通知指出,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济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指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要求,9月1日前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课,9月1日后,周一至周五可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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