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山区:泰安六中新校区格物楼(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266号),0538-6368118,6368229。
2.岱岳区:泰安市岱岳区智源小学正源楼(岱岳区泮河西路和园小区东侧),0538-8566509。
3.新泰市: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新泰市东周路698号),0538-7251783,13290130572。
4.肥城市: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0538-32102103219119。
5.宁阳县:宁阳县杏岗路598号(宁阳职业中专院内师训楼二楼),0538-5356808。
6.东平县:东平县府后街东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0538-2092790。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点击下载)。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供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m.ta.bendibao.com/edu/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