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立中学入学程序
(一)招生对象
初中: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确保平稳。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经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本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附加2下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四)招生入学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