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6日8时至20日16时。
各类学校志愿填报办法
1、考生在招生学校中任选志愿,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
2、考生凭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到“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点击“吉林市中招信息网”,进入“吉林市中考报名系统”,按目录索引,点击志愿栏目选报学校,确认提交成功,即完成填报志愿。
3、各初中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引导考生从自身实际出发,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引导适合接受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梯次填报志愿。不允许限制或强制考生选报志愿。不要轻信招生工作人员的任何承诺。
4、考生报考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并认真核对报考学校及其代码。网上填报结束须打印输出志愿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留存。因填报失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任何高中学校提前与学生所签订的关于录取、编班等协议均属无效行为。
县(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由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自行组织实施。
志愿批次
城区志愿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提前录取,不单设批次。
1、提前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
2、第一批次为城区各类普通高中志愿。
3、第二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第二批次按照顺序志愿进行录取,第一批次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平行志愿(即第一批次的第二、三、四、五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为原则。
第一批次志愿设置
1、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在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一个录取批次,五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和民办(自费)高中志愿,第二、三、四、五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五志愿为普通高中和民办(自费)高中志愿。
第一、二、三、四志愿可报以下学校:吉林市第一中学、吉林毓文中学、吉林市第二中学、吉林市第四中学、吉林市第十二中学、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吉林市实验中学、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吉林松花江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统招、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
第五志愿可报以下学校: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
备注:各志愿项目以市教育局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普通高中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录取时段内只进行一次志愿征集,设一个志愿栏。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吉林市教育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在网上向本批次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二次志愿征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报名序号、报考密码登陆“吉林市中招信息网”,二次填报志愿。
3、志愿征集原则。根据各高中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征集报名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二批次志愿设置
1、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和五年一贯制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设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在第二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