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施细则
01、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
1. 公办小学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
2. 民办小学在本市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邛崃市学生入学需求,经邛崃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邛崃市外成都市内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上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02、工作实施
2022年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学校)审核确认的方式。网上信息采集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
(一)关于网上信息采集
无论拟就读公办小学,还是准备报名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2022年5月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为:
1. 电脑登录:
访问网址http://ywzsrx.cdzk.org/,点击“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
2.手机登录:
(1)关注“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菜单栏“便民服务”,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再点击“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
(二)关于现场资料审核
1. 审核地点: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点击查看)
2. 审核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日。
为确保现场资料审核错时、错峰有序实施,资料审核需进行事先预约,家长按预约时段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预约方式见4月28日各校公布于校门处的本地户籍入学登记通告。
(三)关于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录取人数、补录计划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最终放弃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民办小学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特别提醒:关于民办小学补录,其中实行了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报名了成都市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03、温馨提示
1. 关于入学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户籍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1〕1号)相关规定办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4.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以及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邛崃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7.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注:如果大孩子不属于按政策录取的学生,小孩子不能享受此优待政策)。
8. 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
9. 各校按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0. 对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04、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事项 | |
3 月 | 1 日前 | 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4月 | 4月20日—5月2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
28日 | 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通告 | |
30日前 | 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民办小学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 |
5月 | 9 日—20 日 |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
5 月 30 日—6月2日 |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 |
6月 | 1 3 日—16 日 |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
15日 | 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 |
21日 | 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不含随迁子女) | ||
22日—23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 |
24日 | 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 | |
25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 |
27日 | 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若补录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 |
7月 | 15日前 | 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
8月 | 31日前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咨询电话:028-88797410
举报电话:028-88765196
邛崃市2022年小升初实施细则
01、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二)坚持就近入学
1. 公办初中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2. 民办初中在本市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邛崃市学生入学需求,经邛崃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邛崃市外成都市内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初中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上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02、工作实施
(一)信息核对、采集
1. 在邛崃市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校正。邛崃市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邛崃市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果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须在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在邛崃市升学。
3. 在成都市外就读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果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原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于4月20日-27日(工作日)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经审核后进行信息采集。
注: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户籍详址必须与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因错填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泄露密码导致信息被篡改,责任自负。学生和家长应认真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如果监护人和联系电话有误,可自行修改,如果身份证号、姓名、户籍地址等信息有误,请联系现就读小学申请修改。
“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 电脑登录:访问网址http://ywzsrx.cdzk.org/,点击 “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
2. 手机登录:
关注“邛崃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
(二)公办初中入学
我市公办初中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6月10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升学对应区域。
7月1日前,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并公布结果。
注:在邛崃市小学就读的邛崃户籍学生,如果就读小学与户籍不在同一升学区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域升入对应初中,也可以选择随就读小学升入对应初中。
(三)民办初中入学
自愿就读民办初中且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直升生;若直升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直升生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录取;未被录取的直升生,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录取。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6月30日,对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7月11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初中,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初中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对补录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补录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初中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四)学位确定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8日-9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温馨提示: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若要申请在邛崃市就读初中,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15日,学生根据录取学校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3、其他群体小升初
(一)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1〕 1号)相关规定办理。
(二)残疾儿童少年
各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三)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邛崃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港澳台及外籍儿童少年
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法定监护人向邛崃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六)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于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已按政策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由邛崃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04、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一)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邛崃市教育局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并刚性执行。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邛崃市教育局将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
(二)严格学籍转接管理
各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邛崃市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05、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事项 | |
3月 | 1日前 | 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4月 | 20日-27日 | 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
20日-27日(工作日) | 在成都市外就读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邛崃市教育局进行信息采集 | |
20日-5月2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 |
30日前 | 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民办初中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 |
6月 | 10日 | 公布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
10日—11 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 |
14日 | 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15日 | 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 |
17日-20日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
30日 | 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7月 | 1日前 | 公布公办初中学校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
7日前 | 完成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并公布结果 | |
8日-9日 | 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 |
11 日 | 公布民办初中补录计划 | |
12 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 |
14 日 | 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 |
12日-15日 | 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
咨询电话:028-88797410
举报电话:028-8876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