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青白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告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二、工作实施
(一)普惠性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镇(街道)适龄儿童入园。严格按照《2022年青白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和《2022年青白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公布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普惠性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家长只能选择服务范围内的1所幼儿园报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按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招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招生简章,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实施。
(三)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园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大港区人才绿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
各幼儿园按规定做好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园工作。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参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