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开展好市重点企业和招商项目“服务绿卡”生活卡持卡人企业职工子女就学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服务范围
凡符合《绵阳市重点企业“服务绿卡”管理办法》(绵府发〔2020〕14号)和《绵阳市重点招商项目“服务绿卡”管理办法》(绵府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的生活卡持卡人,可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子女享受享受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学优待。
第二条 服务原则
普通高中就学,凡具备我市初中阶段学籍的,参加我市中考并按志愿批次录取(申请学校要与中考填报志愿一致),每卡每年不超过 2 名企业职工子女可享受省级示范公办高中分数线下 20 分内录取的优待。
每卡每年不超过2名企业职工本人子女享受就学服务。
第三条 登记地点
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陈冲,联系电话:0816-2210735
第四条 登记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就学:于2022年4月1日-4月26日登记,过期不予登记。
第五条 所需材料
(1)市重点企业和招商项目“服务绿卡”生活卡原件和复印件(如非持卡人本人,需由持卡人在复印件上写明同意XX同志使用此卡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同意张X(身份证510703XXXXXXXXXXXX)使用此卡);
(2)学生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职工缴纳社保凭证;
第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待办理
由市教体局审核相关资料合格后,通知拟就读学校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办理。
第七条 普通高中就学优待办理
经市教体局审核相关资料合格后,办理就学优待。
第八条 本细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一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