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招生范围:
(一)农村公、民办幼儿园
主要招收户籍在本乡镇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二)县城公、民办幼儿园
主要招收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南部县城的适龄幼儿、南部县城随迁人员适龄幼儿、其他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县教科体局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定招生范围,按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下达招生计划。
(二)统一平台。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生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统一管理。
(三)适龄入园。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应当入园接受学前教育。
(四)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五)就近入园。适龄幼儿应在户籍所在地按幼儿园招生范围就近入园。
(六)公正公开。幼儿入园的招生宣传、招生过程、招生结果应全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控制班额。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小班(3至4周岁)原则上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4至5周岁)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5至6周岁)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混合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已经存在40人以上班额的幼儿园,应当逐步消除“大园额”,每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