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在川南四市工作,并持有川南四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所在务工单位为其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二、实际居住地位于川南四市交界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选择入学,原则上按入学地户籍学生对待。就近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实际居住地的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