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皋地处长江三角洲北翼 ,北纬 32°00′—32°30′、东经120°20′—120°50′。南临长江,与张家港市隔江相望,北与海安市、东与如东县、东南与通州区毗邻,西与泰兴市、西南与靖江市接壤。全市总面积1576.47平方千米,其中,长江水面99平方千米。
2、如皋长江岸线全长48千米,可直接利用长江深水岸线 18.6 千米。境内通扬运河、如海运河、如泰运河、焦港河4条一级河道纵横全境,总长158.52千米。
3、《尚书·禹贡》记载:上古时,如皋属扬州之域;商周时称海阳。周初名发阳,春秋属吴,吴亡归越,战国时属楚,秦时归九江郡,汉属海陵县。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前置如皋县,隋时并入扬州宁海县。唐太和五年(831年)置如皋场。南唐保大十年(952 年)升为如皋县,隶属泰州。后历代沿袭县制,宋时为中下县,元时升为上等县。明清仍隶属泰州,清雍正二年(1724年)划归通州直隶州。民国时为一等县,与湖南邵阳同被列为全国最大县。民国29年(1940年)8月,新四军东进至如皋西乡,在卢港建立如皋县政府。10月,县政府随军继续东进至如皋东乡接管如皋县政府。民国30年(1941年)3月,在如皋西乡成立如西县政府。至此,原如皋县以通扬运河为界划分为2个县,如西县隶属苏中第三行政区专员公署,如皋县隶属苏中第四行政区专员公署。民国34年(1945年)9月21日,新四军收复如皋城,如西县复名如皋县,原设于如皋东乡的如皋县更名为如东县。同年12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专员公署于如皋城成立。1949年1月28日,如皋全境解放。5月12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专员公署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专员公署,如皋属其管辖。5月29日,如皋被核定为一等县。1950年1月,如皋县划归苏北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1952年上升为特等县。1983年由南通市管辖。1991年6月1日撤县设立如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