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北京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选聘范围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bjrbj.gov.cn)发布的《北京市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所规定的选聘范围。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农村基层,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志于到延庆农村接受锻炼;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应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3.年龄30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身心健康,有开展农村工作的身体条件。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及回原籍者优先。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需求
1.选聘人数:计划选聘120人。
2.招聘职位: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村级特设岗位。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农林类、园艺、外语等专业优先。
4.文艺特长者优先。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网址及时间要求按照《北京市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的相关要求和步骤进行。
(二)资格初审
初审工作4月底前进行。
(三)笔试
5月9日参加统一的公共科目考试。
为体现“择优录用”原则,在笔试结束后,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考生数量、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要求所有笔试考生全部参加。测试结果只作为参考,不计入选拔成绩。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5月中、下旬。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六)体检
体检在5月底至6月初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确定拟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6月中旬组织签订“三方协议”。
五、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
被录取后的大学生村官,由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学生自身特点、专业特长及县重点工作和乡镇人才需求进行综合考虑,统一分配。7月初组织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系列岗前培训。
六、资格复审
8月组织资格复审及非京生源进京预审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试用期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七、特别说明
1.本简章中的选聘人数为计划选聘数。如拟录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数,将由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实际决定是否补录及相关安排。
2.简章所列各个环节为初步方案,具体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做出相应安排和调整。相关事宜将在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请已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延庆县“村官”办 69180218
网站地址:延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qrlsb.com
延庆县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