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2022年春季教资认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①高要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高要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高要区辖区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的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高要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③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附件4)。
(4)成绩单
符合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材料(成绩单未显示上述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自行提供学校出具相关说明)。
(5)体格检查表
体格检查安排:第一阶段从2022年4月21日至申请人现场确认前(除双休日)第二阶段从2022年6月20日至申请人现场确认前(除双休日),申请人自行持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附件5)到高要区人民医院总院〔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2号高要区人民医院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后自行取回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一并提交。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发函等方式到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7)相片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补充说明:
(1)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20〕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由申请人报送到其人事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由于疫情原因,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办理所需全部材料代为办理(委托书见附件6)。
附件:1. 高要区各镇(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联系方式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高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