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秋季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流程:
2022年秋季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流程 | 第一类登记对象 | 第二类登记对象 | 第三类登记对象 | 学位分配方法 | 政策依据 |
县城公办幼儿园辖区内房户一致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住址在辖区范围内)的幼儿 | 适龄幼儿本人户籍为新丰县县城户籍(不分片区) | 适龄幼儿本人或监护人房产均在幼儿园招生片区内 | 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学位: 1.首先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一类对象的申请登记,当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一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学位数,在第一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学位。 2.如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学位数,即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二类对象登记,当第二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二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在第二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剩余学位。 3.当第一、二类登记对象总数小于总学位数,即分配完一二类对象后尚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三类对象登记,在第三类对象中摇号分配多余学位。 |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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