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材料
已在市区小学就读,并意愿升入市区初中的,由该小学对照相关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地就读小学的,需到初中入学登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父母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父母与随迁子女在市区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
(3)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4)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学籍证明:升入初中就读的,提供小学学籍卡。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材料后,统筹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家长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