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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学校秋季开学返校通知 永清县开学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21:46:46
The Beginning

  永清县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坚持“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安排学生有序返校报到。

  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

  小学二、六年级、初中七、九年级、高中全部年级和中职学校新生9月1日--2日开学;

  小学一、三、四、五年级、初中八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9月3日--4日开学。

  幼儿园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返校教师职工、12周岁以上学生需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未接种疫苗的须持有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所有人员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不扎堆,不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时返校。

  (一)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可返校报到,需持7天前一次、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暂不返永清,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永清。

  抵永清后要实施14天健康监测,且分别于在抵永清当日及满7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三)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可以返永清。

  抵永清后要实施14 天健康监测,且分别于在抵永清当日及满7天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期满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四)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前述情形的,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在永清满1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员工持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五)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六)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三、开学前准备

  (一)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学校主动与属地卫健部门对接,按照间隔21天接种第二针剂的要求,在总结第一针剂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精心组织,保证12-17周岁人群第二针剂应接尽接,不落一人。

  2.重点做好四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是摸清师生行程现状,全面掌握有无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做到一人一案,建档立卡。

  二是按照9月1日开学的要求,全体师生开展开学前连续14天体温监测,开学报到时上交《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和个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消毒剂、测温仪、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

  四是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健全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并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开学前的核验工作。

  3.强化应急演练。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往复学复课经验,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熟知熟会。

  确保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4.全面开展评估核验。

  开学前,各学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项要求和我省秋季学期开学核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各地要对所属学校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

  各校于8月底前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第八版)》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开学前组织一次抽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二)开学前教育教学准备工作

  5.科学制定教学计划。

  认真总结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衔接。提前制定“三表一历”(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作息时间表、校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对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要妥善安排线上教学和辅导。

  6.加强教材管理工作。

  各中小学要提前将新学期教材准备到位。

  教体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使用和教辅材料推荐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学校严格按照《廊坊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选用推荐目录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三)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

  7.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开学前,全面深入排查重点风险,精准治理突出隐患,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意识,做到监管贵任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四、开学后管理

  (一)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各学校要以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同时要加强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食品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户外、分批错峰等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

  (二)严格校园管理。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门值守和安全保卫,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家长会可采取线上形式开展。

  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完善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有条件的学校实行校内闭环管理,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各单元间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校内学习和生活,科学设置“一米线”,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三)加强师生健康安全管理。

  开学后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

  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

  各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实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学校开学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

  学校要通过集体备课、推门听课等方式加强课堂教学检查指导,在校门口以醒目方式公开承诺零起点教学,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形成有效监管机制;县教体局将加强监督指导,对违规情况及时调查和处理。

  (五)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各地在继续深入落实《廊坊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各地要积极推行课后服务“5+2 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 小时。

  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六)坚决消除大班额。

  秋季开学,各中小学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 人以上大班额,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2021 年底前其他年级大班额见底清零。

  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和师资团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严禁组织分班考试或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变相组织分班考试。消除大班额和均衡分班工作开展情况开学后报县教体局。

  (七)认真落实“双减”要求,全面深化“五项管理”。

  各地要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八)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9部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部暑,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行动举措和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划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九)扎实开展幼小衔接工作。

  各校要积极落实《廊坊市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各试点园(校)要建立深度合作机制,试点校要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教育,试点园同步研究入学准备活动。

  同时,要统筹推进非试点园(校)的幼小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幼小衔接的政策规定,持续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小学一年级非“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等行为,加强幼小衔接常态化监管。

  (十)合理安排外出、实习实践活动。

  幼儿园不组织园外活动,不举办亲子和开放日活动。职业院校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考察活动。

  对于教学计划中的认岗、跟岗、顶岗实习,应与合作单位和学生签订协议,制定合理计划,落实健康防护要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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